2018广州中考升学户籍生和借读生报考范围

2014/5/1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报考范围

(一)我市户籍应届生。

1.学籍在我市的,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和3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附件1),以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自筹经费班,还可报考面向本区招生的区属其他公办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下同)。

2.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的,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选择学籍所在区升学的学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选择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学生(简称“跨区生”,下同),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3.学籍或户籍在南沙区东涌镇、榄核镇和大岗镇(下简称“三镇”)且选择在南沙区升学的,还可报考南沙区和番禺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且均视为本区考生。

学籍或户籍在番禺区且选择在番禺区升学的,仍可按区划调整前的政策报考三镇所辖的公办普通高中(即南沙东涌中学、鱼窝头中学和大岗中学)。

(二)异地借读生。

具有我市初中学籍、非我市户籍的应届生,统称异地借读生,其报考范围如下:

1.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附件2)的异地借读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的具有该区学籍和户籍的应届生相同。

2.具有我市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报考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自筹经费班。其中三镇的可报考番禺和南沙两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番禺区的还可报考三镇的公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3.其他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报考全市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自筹经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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