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属公办幼儿园2018年招生工作办法

2014/5/10  海珠区教育局  阅读:  【放大镜】  

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海珠区属公办幼儿园2014年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海教〔2014〕35号
各区属公办幼儿园: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4〕20号)要求,我区制定了《海珠区属公办幼儿园2014年招生工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各园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并报送我局职成幼教科。
  特此通知。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14年4月23日
                 (联系人:蓝婉文,联系电话:89185340)


                 海珠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14年招生工作办法

  根据《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穗教基教〔2012〕76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4〕2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11所区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幼儿园以及14所小学附设幼儿园2014年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实施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目标,坚持学前教育普惠性、公益性原则,努力构建广覆盖、质量好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组织和管理
  (一)成立“海珠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领导、职成幼教科、纪检监察科、教育信息中心等人员组成,负责指导、统筹、组织我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成立“海珠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区公证处公证员、区教育局纪委工作人员、家长(监护人)代表、媒体代表等组成,负责对报名数据盘和电脑派位程序等数据设备进行审查鉴定,对电脑派位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对整个招生工作环节进行全面监督。
  三、招生对象和办法
  (一)招生对象
  3周岁(即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海珠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办法
  幼儿园招生学位数,以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25人”为依据确定。
  区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招生比例,2014年为幼儿园当年招生学位数的80%,在按此比例面向社会招生的基础上,其招生将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若80%的比例无法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则剩余的学位需继续招收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直至100%;若小区业主子女超过招生总名额,则在小区业主子女中通过电脑派位进行招录。
  区属公办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两条原则: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二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
  (三)优先录取条件
  凡属小区配套的区属公办幼儿园应优先录取小区业主子女,优先录取的业主子女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报读幼儿符合幼儿园招生年龄。
  2.报读幼儿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有对应小区地址的户籍。
  3.幼儿园所在小区房产业权属于报读幼儿的父或母。
  4.报读幼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布招生计划
  区属公办幼儿园将2014年招生总人数、电脑派位招生比例和人数等,报区教育局备案。5月初,各区属公办幼儿园将对外张贴招生公告。
  (二)报名及审核资料
  5月10、11日两天,幼儿父母(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家长身份证(若报读幼儿已办理了个人身份证的也一并提交)、幼儿出生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小区户籍的房产证或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购房按揭合同、幼儿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幼儿园报名。资料审核后(验原件收复印件),由幼儿园现场录入幼儿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家长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参加区属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海珠区户籍适龄儿童每人限报1所区属公办幼儿园。
  (三)电脑派位录取及公示
  5月15日,在公证处、纪检监察科等相关部门和社会人士现场监督下,区教育信息中心启动电脑随机派位程序。
电脑派位程序启动后,将为每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分配一个随机号码,随即按照随机号码从大到小排序。每所幼儿园根据电脑派位的学位数,按照1:1的比例进行录取。
  电脑派位结束后,电脑派位录取名单将在海珠区教育信息网以及各幼儿园公示,幼儿监护人可通过上网或到各报名的幼儿园进行查询。
  (四)确认录取名单
  5月15、16日两天,获得电脑派位分配学位的幼儿家长凭户口簿到各幼儿园确认录取入读,并领取体检通知。
  (五)发出体检通知
  (六)发出录取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获得电脑派位分配学位的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幼儿园确认录取入读的,将视为主动放弃学位。
  (二)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区属公办幼儿园的录取资格。
  六、电脑随机派位方法
  (一)将所有报名幼儿的入园志愿信息输入电脑。
  (二)通过随机函数设计的程序对每名幼儿赋予一个唯一的随机号码。随机号码的产生无法由电脑程序设计员和操作员控制,事先无法预知,也与幼儿基本资料及输入先后无关。
  (三)随机号码生成后,电脑将填报某所幼儿园志愿的所有幼儿的随机号码按从大到小顺序依次录取,直至完成幼儿园招生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区属公办幼儿园要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为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日常组织和招生工作。
  (二)区属公办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 延伸阅读
  • 热门阅读

[找学校]    [招生简章]    [专业学费]    [录取分数]    [航拍视频]    [最新]


粤ICP备11094791号
【我要报名】  【回到顶部】  【放大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