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自学考试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
中英合作专业考生集体办理毕业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社会助学组织:
根据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近期发布的关于《办理毕业申请须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市自学考试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考生集体办理毕业申请须知(附件1)和办理学历证明须知(附件2)的有关事项通知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自学考试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考生集体办理毕业申请须知
2.办理学历证明须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
自学考试独立办班、高职高专沟通班、
面向农村专业、中英合作专业考生
集体办理毕业申请须知
一、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如申请的专业有特殊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条件要求(进入温馨提示)。
二、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和毕业初审的常规时间安排
上半年:6月 下半年:12月
因工作安排可能有变动,具体办理毕业初审的时间请查阅当次的相关通知。
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数据(含身份证号升位)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数据(含身份证号升位)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三、申请毕业登记和毕业初审的步骤
(一)申请毕业登记
可由考生个人自行上网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或由助学机构为考生上网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个人自行上网申请的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在电子摄像或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陆系统,忘记密码的考生可通过“忘记密码”功能查询密码,若无法找回密码的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区招考办设置新密码。
1.确认信息
(1)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前须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2)考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前必须在系统中确认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请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2.提交毕业申请
考生个人或助学组织应在当次办理毕业初审的具体日期前登录系统,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特别注意: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时,必须选定“广州市区”(代号为“0101”)作为办理毕业初审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