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专科类)
法律事务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法学实践能力,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尤其是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宪法、民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劳动法、税法、知识产权法、法律文书与制作、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房地产法等。
【就业前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尤其是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相关岗位。
【资格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证书;初级书记官;初级法律文秘等。
法律事务(书记官)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掌握熟悉我国法律知识,具有计算机汉字快速录入能力和司法辅助实务处理能力的书记官等应用型、辅助型法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宪法、民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合同法原理与实务、证据法、速记技术与训练、公文写作、书记员工作概论、档案学、文献检索、电子速记、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司法文书等。
【就业前景】法院、检察院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书记官及相关岗位。。
【资格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证书、初级书记官、初级法律文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