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初一新生网上报名2015年4月1日开始

2015/1/26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深圳市盐田区2015年初一秋季学位申请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对象

 

  深圳市盐田区2015年初一新生网上正式报名将于2015年4月1日启动,为了让您孩子的学位申请更顺利,特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一、初一招生对象

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或符合深圳市政府“1+5”文件规定入学条件的非深圳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盐田区内有合法住房的儿童;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初一招生计划

盐田区2015年秋季初一计划招生1474人,按照学区积分排位,录满为止。对于受学位限制未能在本学区入学的生源,区教育局设立“沙头角-海山片”和“盐田-梅沙片”两个大学区,实行大学区调剂派位。

田东中学:720人;  盐港中学:450人; 外国语学校:304人。

说明:

盐田外语学校:除了接收盐田外国语小学(不含东和分校)直升生源外,剩余学位的30%面向梅沙片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剩余学位的70%面向全区招生。若梅沙片生源不足30%,多出的学位与剩余学位的70%一并面向全区招生。按政策延续性原则,2015年秋季招生,若梅沙片区购房户申请人超过剩余学位30%的名额,招生比例按实际需求提高。梅沙片区因积分不够未能取得学位的,申请盐港中学学位。

 

三、初一入学资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15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辈房、单位房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区外语学校和盐田外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的说明:截至2015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外语学校学区和盐田外语小学(含东和分校)学区租房满一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其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单位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只需其中一项,提供2014年2月或之前某1个月,以及2015年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一年。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16年秋季招生,申请这两所学校学位的,学区租房时间需满2年,2017年及以后年份,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在以上学校学区居住,截至2015年2月28日,租房不满1年者,申请人可申报盐港中学学位。

(2)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5年3月31日。

(3)申请其他学校的深户申请人,租赁凭证签发时间需在2015年3月31日之前,租期包含2015-04-01至2015-9-15。

4.独生子女证(非必备件,有则加分)。

5.2015年春季就读深圳学校小六在校生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

 

(二)非深户儿童

1.《盐田区2015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

3.儿童及其父母三人在深《居住证》。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父母双方都为非深户,则一方需提供截至2015年4月1日在深居住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居住证;2016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以当年网上申请学位的第1天(一般为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一方需提供在深居住满1年的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则无在深居住时长限制。

4.住房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语学校、盐田外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的,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1)”点。

(2)申请其他学校的非深户儿童,租赁凭证签发时间需在2015年1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租赁期限至少1年,例如:提交2014年12月1日签订的学区有效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15年11月30日;提供单位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只需其中一项, 2015年3个月的单据),证明截至2015年4月1日,已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个月。2016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以当年网上申请学位的第一天为截点,申请人父母需提供居住1年以上的合法学区房屋租赁证明。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5年3月31日。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或提交儿童父母在深经营的《营业执照副本》。

特别说明:规定报名时间申请者仅需提供社保卡,但帐户内必需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部门核验不能通过。

6.计划生育备案和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特别说明:非深户儿童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即在2015年4月1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计生部门联系电话:盐田区卫计局25293562,盐田街道计生科82632367,梅沙街道计生科25254563,沙头角街道计生科25550481,海山街道计生科22320019。

7.独生子女证(非必备件,有则加分)。

8.2015年春季就读深圳学校小六在校生证明。

以上资料除6外,均需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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