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初一新生网上报名2015年4月1日开始(2)

2015/1/26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四、积分办法

我区2015年秋季初一招生继续实行积分入学政策。

(一)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按儿童入户时间或办理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

(二)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的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类别与往年基本一致。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加分依据为三项,一是申请儿童是否独生子女;二是监护人的深户入户时间或非深户居住证办理时间;三是监护人的住房性质及居住时间。以上三项累计积分,具体积分办法见《积分表》。

(三)积分认定

积分的认定单位为学校,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后,再送有关部门审核。学校根据送审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

类别 申请儿童情况 类别分 累加分标准
A类 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 550分 1、独生子女加8分。

2、深户儿童,按其父母一方入深户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其父母为非深户的,无加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3、非深户儿童,父母均为非深户的,按父母一方办理深圳居住证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0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4、具有产权房的,且有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微利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5、租房的,按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B类 深圳其它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 500分
C类 非深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450分
D类 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 400分
E类 深圳其它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 350分
F类 非深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300分

说明:

1、房产证用途必需为住宅,儿童及监护人合法产权需在50%以上(含50%)。

2、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或祖辈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

3、住单位房、廉租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办居住证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网上报名前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即,2015年4月1日开始网上报名,截止至2015年3月31日。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信息发布

2015年初一网上招生时间初定为4月1日。更详细的指南发布时间为2015年2月中下旬。

说明:本温馨提醒以2014年市教育局招生文件为依据,若2015年市教育局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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