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龙岗区初一招生指南、招生对象、学位申请、积分办法
为方便深圳市龙岗区适龄儿童家长了解2015年秋季公办学校初一招生有关事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1.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在深圳市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
2.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深圳市户籍儿童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
②户口本;
③住房证明材料。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④《二○一五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2)非深户籍人员适龄儿童。
①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②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③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④《二○一五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除准备上述材料外,尚需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未进行计生信息申报和录入的,将无法进行资格审核。详情请咨询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3.其他事项
初一其他未说明的资格审核方式、积分办法、录取办法等与一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