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补充说明
以上(一)至(四)项要求提交的资料中,所有的证件由第一志愿学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的证明学校收原件。
四、学位类型
(一)学位类型1
条件:坪山新区户籍、自有房
(二)学位类型2
条件:深圳其他区户籍、自有房
(三)学位类型3
条件:坪山新区户籍、租房
(四)学位类型4
条件: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
(五)学位类型5
条件:非深户籍、自有房
(六)学位类型6
条件:非深户籍、租房
五、录取办法
采取填报志愿根据学位类型看积分的办法进行录取。第一志愿按学位类型1、2、3……类的顺序依次录取,在同一学位类型中,按照积分排序的方式进行录取,积分排序是根据家长的计生情况、学区内居住时长、社保(营业执照)的购买(营业)时长进行计算积分。
(一)志愿填报要求
2015年学位申请以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每个申请人在网上可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本人所在学区的学校,第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为分流志愿;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每个志愿学校只可填报一次。
(二)学区住房限制措施
为了公平地配置公办教育资源,缓解个别学校学位紧张的问题,我区2015年招生将实施“学区住房限制措施”,具体如下: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2013年起,已用该房成功申请学位的住户小孩,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仍在原学区,该房屋将被招生系统锁定,其他家庭的小孩不得再用该房申请学位(2012年及之前被他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不锁定,今年仍可继续申请)。
三)学位申请积分办法
对深圳户籍和符合“1+5”文件规定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均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计生情况、在学区内的连续居住时长及有效的社保(营业执照)的累计缴费(营业)时长计算积分。
1.积分计算办法
申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学区的连续居住时长得分、计生得分及在社保(营业执照)已连续缴费(营业)时长得分相加计算总得分(具体分值见下表),根据总得分情况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