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关于社保或营业执照证明的说明
答:(一)社保卡的说明
1.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父母一方(累计有效时间最长)的深圳市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2.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出具中央派出单位和在港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以确认国家派其驻港工作身份。
3.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未在深圳办理社保,必须提供内地企、事业单位在深分支机构的注册证明,与该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其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二)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说明
1.工商执照上的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如执照登记人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如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某企业或实体的出资股东或合伙人,但在营业执照上没有名字,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信息单予以证明。
3.如申请人是企业变更的法人或股东,积分从变更之日起计算。
十一、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的说明
答:(一)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科不再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如母亲是深圳户籍,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且《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子女情况一栏有该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姓名;如母亲的户籍是广东省内,到户籍地社区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再到现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如母亲的户籍是广东省外,父亲为广东省内户籍,到父亲户籍地社区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再到现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如父亲母亲均为广东省外户籍,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信息登记截止日期为4月12日。
(二)可以持相关资料到非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吗?
答: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如要在龙华新区申请学位,须在学区内有合法住房资料,按照规定要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三)龙华新区各办事处计生科咨询电话。
观澜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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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7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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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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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8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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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办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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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0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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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治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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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1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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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哪些子女申请学位时须提供“就学联系函”?又如何提供?
答: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申请2015年秋季小一和初一新生学位须提供就学联系函;样稿在“龙华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http://lhjcjy.sz.edu.cn/)栏目的“家长服务”处查询、下载。
十三、监护权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再提供变更后的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十四、关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规定需要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深圳市龙华新区高层次人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龙华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样本可在“龙华教育在线”—“基础教育”(或中小学招生)栏目(网址:http://lhjcjy.sz.edu.cn/)下载。在学校初审时提交给学校,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上报公共事业局,由公共事业局统一上报区组织人事局复核认定后将申请人情况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龙华教育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统筹协调,各学校配合落实。
十五、关于一些情况的温馨提醒
(一)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深圳市教育局在《2015—2016学年度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十五问》中的解释如下: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目前,我市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地段,按地段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学校的招生地段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分布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由于全市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而且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原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还会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对学校的招生地段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办齐证件或申请学位,后来补齐了证件可以补申请吗?或者前期提供了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的证件,后期还可以补申请吗?
答:学位申请是按全市统一时间进行,学位申请资料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送公安、国土、租赁、社保、市场监管、计生等部门审核,逾期申请会影响正常开学时间。广大家长要对照申请条件提前准备好各项证明材料,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学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学校负责初步审核申请学位的各项证明材料,初审合格后,按职责分工,教育部门将资料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公安、国土、租赁、社保、市场监管、计生等部门分别审核身份证和居住证、房产证、租赁凭证(合同)、社保卡、营业执照、计生证明)。全部资料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学位录取资格。
(四)可以申请择校或向多个学校重复申请学位吗?可以申请自己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吗?
答:按照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能择校。家长须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己的条件来申请规定学校的学位,一个身份证号只能申请一所学校,不得申请自己不符合条件的学校。未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来申请学位,其申请为无效申请,正常招生范围内的公办学位也无法保证。
十六、如何及时了解、掌握最新学位申请信息?
答:(一)网站查询。可在“龙华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http://lhjcjy.sz.edu.cn/)栏目的“通知公告”处查询。教育部门将及时在网站上发布有关招生工作通知及公告,家长密切留意网上信息。
(二)电话咨询。新区公共事业局和学校已开通咨询热线,家长可直接向学校咨询。各种证件办理部门、公共事业局、学校咨询电话号码已汇总公布在“龙华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http://lhjcjy.sz.edu.cn/)栏目的“通知公告”处。
(三)到就近学校咨询。学校已按要求开设招生宣传栏,印制宣传资料。家长可随时取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