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
起始年级积分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一、积分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表所列项目参加积分。积分监护人配偶同为非广州市户籍,且同在番禺区居住、就业的,可同时参加除“计划生育”和“住房保障”外其他项目的积分,积分结果可累积计算至最高分封顶。
二、各积分项目由积分审核系统统一完成审核、积分、排序。资料提交逐步过渡到使用民生卡进行。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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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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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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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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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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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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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
(最高得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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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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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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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填报信息,审核系统核实。
(4)、(5)项不得同时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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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期(时间间隔为每季度一次、每年不少于3次)参加镇/区级医院/计生部门孕环情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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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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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计生政策,无政策外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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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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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护人有超生行为,但入学申请人为政策内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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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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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入学申请人为政策外生育,已缴纳完毕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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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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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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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年限
(最高得分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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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番禺区居住并持有效居(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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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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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填报信息,审核系统核实。
(2)、(3)、项不可同时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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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申请日居(暂)住证连续办理满5年,超出按0.35分/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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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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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暂)住证累计办理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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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分/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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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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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最高得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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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有就业登记证明、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每月得0.4分,不满一个月不得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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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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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前到人社劳动部门核实,领取前置查验受理回执号。详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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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体户/企业)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每月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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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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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保
(最高得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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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每月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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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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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填报信息,审核系统核实。
(本项目只对积分监护人在广州市参加社保的部分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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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每月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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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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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失业保险(每月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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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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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伤保险(每月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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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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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育保险(每月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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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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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项为必备积分项,其中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证满五年、在广州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为第一批优先批次积分。
5-8项为可选积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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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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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职称
(最高得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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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副高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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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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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前到人才交流办、技能鉴证部门提交材料,领取前置受理回执号。详见办事指南。
(“学历”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
(本项目只取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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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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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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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硕士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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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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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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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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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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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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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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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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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专或高职学历,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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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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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专或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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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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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技师职业资格、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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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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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高级工职业资格、初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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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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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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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情况
(最高得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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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额每千元1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其企业或工商户缴纳各税累计每5万元1分。期间有偷逃欠税行为的,本项目不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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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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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填报信息,审核系统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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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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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最高得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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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番禺区合法租住,提供经流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借用)合同,且在租赁地所在镇(街)申请入读的,5分。其租赁房经查实属违章建设的,不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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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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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填报信息,审核系统核实。
(1)+(2)项与(3)项不得同时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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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番禺区合法租住“安全星级出租屋”,经流管部门核定每9分,折算为本积分申请1分。折算到20分为最高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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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番禺自有产权房,且在产权房所在镇(街)申请入读的,25分。其产权房经查实属违章建设的,不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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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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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奖励
(最高得分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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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学申请人(小孩)是少数民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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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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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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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番禺区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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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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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前到团区委查验。详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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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5年内,在番禺服务期间获得镇(街)政府(办事处)表彰的加5分/人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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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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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证书或表彰单位证明
(获奖种类由各部门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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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5年内,在番禺服务期间获得区级政府、部门或以上表彰的加10分/人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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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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