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5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问答
2015/4/7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广州市2015年6月省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报考问答
一、什么时间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8日-17日,其中8日-12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13日-17日为报名点现场报名确认时间。考生必须在此时间内完成预报名和报名确认。
二、如何选择报考科目?
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3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
本次考试各科目的命题及复习备考依据为《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考生可在报名点(学校)查阅。
三、哪些考生可以报考?
(一)我市2015年高中阶段在校二年级学生、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
(二)我市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其考试是由省级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省级以下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我省不予以认可;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未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须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由其参加高考所在地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
(四)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条件并准备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须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参加本次考试所取得的成绩,可作为我省2016年及以后普通高校录取的依据之一。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是否具备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及录取的资格,以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一年级学生。
四、考生该去哪个报名点报考?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按以下分类选择对应的报名点:
(一)具有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学校报名。
(二)所在学校没有组织集体报名的中职学生,可持学校开具的在校就读证明到户籍或学校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外地返穗生(在外地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三年级就读的我市户籍学生)和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五、哪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以在本校报名点报考?
以下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生可以在本校报考。
序号 |
学校所在地 |
学校名 |
1 |
越秀区 |
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附属中学 |
2 |
广东粤剧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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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珠区 |
广州市海珠区商务职业技术学校 |
4 |
天河区 |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
5 |
广州市聋人学校 |
|
6 |
广东舞蹈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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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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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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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广州市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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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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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番禺区 |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中等专业学校 |
12 |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