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2015学费标准

2015/7/1  广东教育考试院  阅读:  【放大镜】  

2015星海音乐学院学费标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5000元;留学生每生每年25000元。住宿费:大学城校区每生每年1700元,沙河校区每生每年1800元。

上述收费项目及金额为上年度物价标准,如遇国家调整学杂费,则按新物价标准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次可获奖学金8000元,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每次最高可获奖学金2500元。

2.助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学生,每年评审一次,每人每次可获5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评审一次,每人每次可获3000元;临时困难补助金是资助有突发情况造成家庭困难的学生。

3.勤工助学: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让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以获得报酬,以补贴生活费用。 

4.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最高金额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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