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学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文件规定,我校具体各类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
设计与艺术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除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民商法律学院各专业学费:26000元/学年;
国际商务及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学费:30000元/学年;
中美国际学院和布莱恩特学院各专业学费:80000元/学年;
其他各普通本科专业学费:22000元/学年。
2、住宿费
中美国际学院和布莱恩特学院住宿费:4000元-7500元/学年;
其它各专业住宿费:1800元-225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