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普通类中的文史、财经、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学年,理工、外语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音乐类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学年。美术类除美术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8800元/学年外,其它美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学年。普通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750元/学年至1000元/学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我院设有学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