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生范围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10 个省(自治区)招生。
(2) 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面向黑龙江、江苏、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 9个省(自治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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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在各省(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份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三、 报考条件
1. 基本条件
(1) 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 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3)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如对其所报考的专业有组织术科统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的统考并合格。
2. 其他条件
(1)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
(2) 身高要求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不低于 1.70 米,女生不低于1.60 米。
2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不低于 1.68米,女生不低于 1.58 米。
(3)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和听觉器官无疾病;音乐表演(钢琴)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无色弱、色盲。
(4) 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3. 招生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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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理兼招。
音乐表演(钢琴)专业、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只招艺术文。
四、 校考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 2016 年 1 月 24 日~2 月 27 日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系统(http://zs.gdufs.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考生信息以打印的纸质材料为准;所填
信息应完整、准确,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并上传本人近期 1 寸正面免冠证件照,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然后通过招生系统打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6 年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报名表》(要求用 A4 纸)。
2. 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1)向工作人员出示: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我校不接受无身份证明材料的考生报名。
2 生源省级招办发放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考)
准考证原件。
(2)向工作人员提交(请以报名表为封面装订在一起):
1 从网上下载打印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6 年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报名表》。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3 生源省级招办发放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考)准考证复印件。
(3)缴纳考试费(依据粤价函〔2010〕79 号):按所报专业 200
元/生。
3. 凡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资格的考生,若在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高考考生号,必须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准确填报本人的高考考生号,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 如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 校考报考时间和地点
1. 现场确认、初试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6 年 3 月 5 日
初试时间:2016 年 3 月 7 日~8 日
现场确认及初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
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2. 复试确认、复试时间和地点
各校考专业均通过术科初试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可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或现场公告栏查询取得复试资格考生的名单。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按下述时间到考点现
场确认并参加复试:
复试确认时间:2016 年 3 月 9 日上午
复试时间:2016 年 3 月 9 日下午~3 月 10 日
现场确认及复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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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同专业的具体复试时间将根据有关专业的考试进度有所调整,请考生密切留意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考场张贴的公告。
六、 校考考试形式和内容
七、 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和各专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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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学校将于 2016 年 3 月中旬根据考生术科校考成绩和报考条件、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确定术科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上公示,不另发合格
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 各专业的录取
对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和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校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校考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校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校考复试成绩×70%+文化科成绩×3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
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统考成绩×70%+文化科成绩×3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结
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合格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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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其他
1. 有 关 招 考 信 息 将 在 我 校 高 考 招 生 网
(http://zsb.gdufs.edu.cn)公布,请考生务必留意并根据要求配
合做好有关工作,我校不单独寄发有关招考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
期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问
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2. 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填写报名材料
和参加考试;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
将取消其报名和考试资格。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
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
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
交有关部门查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等行为列
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参加我校术科校考合格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的有
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4. 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5. 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交通指引详见我校高考
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我校学术交流中心有双人房、
商务套房等 100 多套,200 多床位,可供有需要的考生和家长住宿,
电话:39328328。
6.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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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北 2 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行政
楼 123 室(北校区)
校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 178 号广东
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联系电话:020—36204310(招生办)
020-39328095(新闻学院)、39328129(艺术学院)
传 真:020—36207054(招生办)
招生办网址:http://zsb.gdufs.edu.cn/
招办微信 招生网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