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2016-1-27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  【放大镜】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文件,我院获批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为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我院2016年继续开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2016年我院单独招生拟将面向中等职业类(高考报名号必须为对口高职类)、普通高中类(仅限休闲体育和眼视光技术专业)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笔试及专业技能、综合素质考核小组:负责笔试试卷领取、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评卷、汇总成绩;负责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的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考核,汇总成绩,复核成绩等。

  招生录取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实、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通知书发放等。

  后勤安全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根据当年省教育厅计财处下达我院计划安排以下拟招专业和计划。

  专业目录、最终计划数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序号 院部 专业 类别 计划 学费(元/人.年)
1 财经 证券与期货 财经商贸类 40 3700
2   投资与理财 财经商贸类 40 3700
3   会计 财经商贸类 40 3700
    小计 120  
4 工房 电子商务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85 3700
    小计 85  
5 基础 休闲体育 不限类别,文理兼收 20 3700
6 旅游 酒店管理 旅游服务一类 80 3700
7   旅游管理 旅游服务一类 50 3700
8   空中乘务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80 4100
9   导游 旅游服务一类 40 3700
10   景区开发与管理 旅游服务一类 30 3700
11   会展策划与管理 旅游服务一类 40 3700
    小计 320  
12 软件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信息技术二类 35 4100
13   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技术二类 35 4100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 信息技术一类 40 4100
15   计算机网络技术 信息技术一类 40 4100
16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信息技术二类 35 5500
    小计 185  
17 外语 商务英语 中职所有类别兼收 40 3700
    小计 40  
18 医护 护理 医药卫生一类 50 4100
19   眼视光技术 不限类别,文理兼收 80 4100
    小计 130  
  合计 900  

  备注:所有专业文化课考试均采用中职类试题。

  • 延伸阅读
  •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