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职2016年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网站预报名通知

2016/2/17  南方日报  阅读:  【放大镜】  

    近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全省20所高职院校将招录6680名“五年一贯制”新生,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

 

  2016年,全省20所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师范分院的教育类、艺术类、体育类、外语类及个别特殊专业,继续开展“五年一贯制”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工作。

 

  凡报考五年制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报考音乐、美术和体育类专业还须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相关术科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预报名加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安排在3月20日—31日。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3月20日—25日,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25日—31日。文化课考试时间确定为4月16日。术科考试4月14日—15日或17日—1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由招生院校确定。

 

  有关负责人提醒说,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20日—25日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预报名。考生可报考2个院校志愿,每院校3个专业志愿。术科考试分音乐、美术和体育等三种类型,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种术科考试。有关负责人提醒说,一般专业和音乐、美术、体育等专业分开录取。

 

  ■小贴士

  随迁子女报名需这些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填写好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含复印件一份),具体材料及叠放顺序如下:

  1.父亲或母亲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就业创业证》(含《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土地承包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

  3.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

  4.2016年8月31日前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5.2016年8月31日前随迁子女在我省初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含学籍所在地与父母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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