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问:10月20日后入学的学生,请问该如何申请免学费?
答:《意见》明确,学生须于10月20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学生本人原因错过本学年的申报,需按学费标准向学校缴纳学费。
27.问:第一学年未能成功申请免学费的三年制学生,继续享受三年还是两年免学费政策?
答:按规定可享受后两年。
28.问:转学前已经在其他学校申报一年免学费,请问转学后在现就读学校还能申请几年?
答:按规定可继续享受后两年(四、五年级学生除外),学生本人须办理好转学手续,并确定其学籍已由原学校在国家学籍管理系统中办理好退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