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区小学2016年招生积分入学办法
积分入学办法
全区小学2016年秋季招生实行积分入学。
(一)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按儿童出生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
(二)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三)积分认定
积分的认定单位为学校。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送有关部门审核。学校根据送审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
类别 |
申请儿童情况 |
类别分 |
累加分标准 |
A类 |
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 |
550分 |
1、独生子女加6分,政策内生育加4分。 2、深户儿童,按其父母一方入深户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其父母为非深户的,无加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3、非深户儿童,父母均为非深户的,按父母一方缴纳在深“养老+医疗”的社保时间或持有的在深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0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4、具有产权房,且有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微利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5、租房且持有符合时间要求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按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
B类 |
深圳其它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 |
500分 |
C类 |
非深户,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
450分 |
D类 |
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 |
400分 |
E类 |
深圳其它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 |
350分 |
F类 |
非深户,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
300分 |
说明:
1.房产证用途必需为住宅,监护人合法产权需在50%以上(含50%)。
2.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或祖辈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
3.住单位房、廉租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和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说明:
(1)深圳户籍儿童持有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以登记备案时间为准,每满1个月积0.1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2015年4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