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指南
一、招生对象
深圳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特别提醒: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留级重读(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小一学位)。
二、学位申请方法
1.按地段申请学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学位。申请学位可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居住地段内学校,第二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可选择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也可选择民办学校。各学校招生地段和查询电话可在本指南或大鹏新区教育网网站(http://dpjyw.sz.edu.cn)的“通知公告”栏中查询。
2.网上预报名。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教育网网站,点击“小一报名”,凭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进入,填写适龄儿童申请学位的有关信息,填报选择入读学校的志愿,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即完成网上预报名。
3.向学校递交材料申请学位。家长向居住地段内学校(第一志愿学校)提交申请学位所需材料,经学校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学校受理其申请。家长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2)非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新生招生对象;
(3)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4)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是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的;
(5)未按规定填报志愿的。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
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2.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或提交儿童父母在深经营的《营业执照副本》。
(4)计划生育备案和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特别说明:非深户儿童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网上预报名填报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四、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
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期原则上一年以上并包含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
房屋租赁信息: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请到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房屋租赁信息》材料,该材料可用于学位申请中的地段确认。
3.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住房(统称为特殊住房)资料: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二)社保
1.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不需要社保资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2.内地户籍儿童,若父母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的,该方不用提供社保资料,但另一方必需为深户或内地户籍,深户的提供户口本,内地户籍的提供本市社保资料;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4.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子女入学必须提供:①与该企业、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②其参保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1.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法人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企业法定代理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等,但在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名字,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信息单,工商信息单上必须有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
(四)计生信息备案和核验
非深圳户籍(内地户籍)的儿童,需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计划生育备案和核验,不再出具纸质的《计划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