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

2016/6/24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  【放大镜】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六条 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培养目标为驾驶方向的要求考生左右眼裸眼视力≥4.9,不招色盲学生,请色弱学生谨慎报考;铁道机车、铁道车辆、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培养目标为检修方向的要求考生左右眼裸眼视力≥4.6,不招色盲学生,请色弱学生谨慎报考;铁道供电技术、供用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不招色盲学生,请色弱学生谨慎报考。

因用人单位在培养目标为驾驶方向的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中只招聘男生且要求身高≥170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在培养目标为检修方向的铁道机车、铁道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中只招聘男生且要求身高≥168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在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中只招聘男生且要求身高≥168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2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铁道供电技术、铁道工程技术、供用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男生身高≥168cm,女生身高≥160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请不符合身高及色觉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以上专业。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网站;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住宿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不同宿舍,每生每年650—12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奖助学金:2015年度,学院有10人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240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1000人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3000元。

3.学院奖学金:学院每年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最高3000元。

4.企业奖学金:广东文舟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在学院设立每学年20万元的“文舟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

5.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6.勤工助学:学院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 吴老师

监督电话:020-86423910    

传真:    020-86423910

电子邮箱:gtxyjiwei@126.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6004159  020-37431459    18211478104

传真电话:020-37431457

电子邮箱:gtxyzb@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gtxy.cn

招生网址:http://www.gtxy.cn/zsjyc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委托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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