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学校全称:韶关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大学路288号大塘校区(校本部),邮政编码:512005
韶关市惠民北路64号韶关学院黄田坝校区,邮政编码:512003
韶关市峰前路23号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校区,邮政编码:512009
韶关市新华南路1号韶关学院医学院校区,邮政编码:512026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韶关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