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学费、住宿费
2016/6/28 嘉应学院 阅读: 【放大镜】
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待定,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
2.住宿费:视不同的住宿条件在每人每学年750元—1500元之间收取。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试点专业,学生在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和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期间,住宿费按该校标准执行。
3.如2016年广东省政府批准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录取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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