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第二批本科 2016-6-28 广东金融学院 阅读: 【放大镜】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我校普通本科在第二批本科(广东省)或二本第一类(广东省外)录取。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学校首页:2019年广东高考 广东金融学院第二批本科 进入:找学校 获取实时、权威招生动态? 扫描或点一下,关注公众号 上一条 广东金融学院分天河校区肇庆校区 下一条 2016年广东金融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