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 Guangzhou Civil Aviation College )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04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学校设立三个校区,分别为:机场路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邮政编码510403),白云机场校区(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北区横十一路,邮政编码510470),花都赤坭校区(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岭西大道,邮政编码51083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第十条 学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百所、广东省四所之一,民航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3年学校正式成为中国民用航空局与广东省“省部共建”院校。
学校现有专科(高职)专业基本覆盖了民航维修和服务的主要岗位,面向全国统一招生。学校秉承“立足民航、服务地方、面向世界”的办学理念,不断探索与实践基于行业标准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了“依托行业、产学合作、双师双证、国际通用”的办学特色。
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