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模式
省圆梦办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省内外37所高校合作,资助共计10000名在粤务工的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的专科、本科学习。省财政资助人数即各市今年至少需资助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继续教育专科、本科学习的人数(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学习费用
经省圆梦办与合作高校沟通,“圆梦计划”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报读北京大学学费为6000元/人)。其中,省财政补助2000元/人,市财政和社会募集资金统筹解决2000元/人,被录取学员需自缴1000元(报读北京大学学员自缴2000元/人)。
(三)缴费说明
报考“圆梦计划”并被录取的学员在入学注册时需一次性缴纳学费2000元(报考北京大学的需缴纳3000元),在院校规定的毕业年限内取得毕业资格后可向省圆梦办申报奖学金1000元,由省圆梦办返还给学员本人,即学生实际承担学费仍为1000元(北京大学为2000元);中途退学或无法毕业的,不予申报1000元的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报考“圆梦计划”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至1998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在各类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或在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基层务工服务人员;
(5)具有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广东省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连续1年以上在广东省同一家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及心理健康;
(8)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同等条件下,纳入省精准脱贫对象的人员优先录用。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学生;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最高学历为本科或本科以上的人员;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
(4)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学习内容
1.专业知识;
2.党团知识;
3.社会工作技能;
4.岗位技术技能。
(六)教学形式
1. 学习方式:以现代远程教育为主,结合面授、函授和自学等传统教学手段,学员根据工作、生活实际情况,采取边工边读的方式,自主安排学习。
2. 双导师双助理:各市团组织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人生导师,由社会各界优秀青年代表担任,引导学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励学员奋发向上;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助理,由基层团干兼任,协助圆梦办、班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定期组织班级活动,发现和培养优秀学员,引导他们成长为党团骨干。各合作高校为每个“圆梦100”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组织10名学业导师和30名学习助理,合作高校的优秀教师担任学业导师,帮助学员制定学习计划,培养学习习惯和科学精神;在读优秀大学生、研究生或往届毕业生担任学习助理,协助学业导师辅导学员功课。
3. 社会实践:各级团组织和合作高校要积极为学员搭建平台,开展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4. 骨干培养:各地市团委要按《关于强化“圆梦计划”学员骨干培养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3〕32号)的要求,从学员中按20%比例选拔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的学员骨干进行跟踪培养,建立并掌握本地圆梦学员实名制人才库信息。
(七)企业捐助方式
1. 各类企业全额捐助100名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就读同一所大学,即捐助20万元,“圆梦计划”冠名为“圆梦计划 XX企业100”。
2.几家企业联合捐助100名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就读同一所大学,即合计捐助20万元,冠名为“圆梦计划 A企业-B企业-C企业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