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圆梦计划报名截止时间:网络教育类报名于2016年8月31日24:00截止,成人高考类报名于2016年9月5日24:00截止。
(一)前期筹备。(2016年5月20日—7月6日)
省圆梦办召开广东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下发招生通知。各市圆梦办选定合作院校,制定总体方案,积极筹集经费。
(二)宣传发动。(7月7日—8月31日网络教育,8月16日—9月5日成人高考)
各市向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宣传“圆梦计划”项目的目的意义、学费优惠政策、招考人数、招考程序、报名网站等信息,组织引导本地新生代产业工人登录“圆梦计划”网站(www.yuanmengjihua.com或ymjh.gd12355.org)报名。各市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发动,为保障招生工作的科学有效性,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市应资助名额的3倍。网络教育类报名于2016年8月31日24:00截止,成人高考类报名于2016年9月5日24:00截止。
(三)网络报名及初审。(7月7日—8月31日网络教育,9月1日—9月5日成人高考)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报名后由各高校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各项信息进行网络初审,其中,对报名网络教育的学员进行网络教育报考资质及圆梦计划资助资格审核,报名成人高考的学员进行成人高考报考资格审核。网络审核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工作方式,网络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网络审核的工作。资格审查结果要在圆梦计划官方网站、当地团委官方网站及各高校官方网站进行同步公示。
(四)现场确认。(7月7日—9月5日网络教育,9
月6日—9月10日成人高考)
考生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各合作高校、市圆梦办共同组织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本人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相关资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同时缴纳报名费(约100元)。
现场确认须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对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就业及就业年限证明;
3.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
4.2张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5.其他招生院校需要提供的材料;
网络教育一次性提交报读院校规定的相关材料及圆梦计划所需材料;成人高考审核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前往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现场审核点提交参加成人高考所需材料(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次向所在圆梦计划报读教学点提交申请报读圆梦计划所需材料。
(五)组织考试。(9月6日— 9月15日网络教育,
10月中旬成人高考)
开展网络教育的合作高校与各市圆梦办共同商定考务细则,主要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和形式、评分标准、考试地点以及考场布置标准、考试纪律、考务人员组织架构、考务工作培训及阅卷评分等相关考务组织工作。考试可以按照继续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执行,阅卷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进行统计整理。
成人高考的报名、考试、录取按全国统一的招生考试安排开展工作,考试时间为10月中旬,录取时间为12月。
(六)审核公示。(9月16日—9月30日网络教育,12月中下旬成人高考)
1.网络教育(9月16日—9月30日):各高校公布考试成绩,并根据圆梦计划招生名额及考生成绩排名先后确定圆梦计划正式录取学员名单,在圆梦计划官方网站、当地团委官方网站及各高校官方网站进行同步公示。
2.成人高考(12月中下旬):成人高考录取结束后,各高校根据各校圆梦计划名额及成人高考录取考生中,按成绩排名确认拟资助圆梦学员名单,随后通知拟学员提交报读圆梦计划所需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于12月下旬公布圆梦计划正式资助学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相关高校网络教育,或报考成人高考,并被录取,取得相应学籍,可享受“圆梦计划”资助政策。
(七)录取工作。(10月1日—10月10日网络教育,12月下旬成人高考)
各高校在公示结束后给获得圆梦计划资助资格的学员寄发《录取通知书》,并详细告知资助学员“圆梦计划”的资助政策及所需缴纳的费用。如有资格审核未通过或考生本人放弃就读圆梦计划的情况,则由高校根据考生成绩排名顺次补录,相关情况报备省市圆梦办。
(八)学员注册。(10月11日—10月30日网络教育,12月下旬成人高考)
各地市团委督促各合作高校在招录工作完成后,尽快做好录取学员注册工作,同时将最终圆梦计划录取学员名单上报各地市圆梦办,最终名单汇总报至省圆梦办,名单的详细信息将在圆梦计划官方网站、当地团委官方网站及各高校官方网站进行同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