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河北省、河南省、江苏省、山东省考点安排表
考点 |
招生专业 |
报名方式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生省份 |
河北省考点
(石家庄市)
|
雕塑、美术学、设计学类 |
现场报名 |
待定 |
待定 |
河北省 |
河南省考点
(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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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美术学、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
网上报名 |
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文件规定为准 |
待定 |
河南省 |
江苏省考点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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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美术学、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
网上报名 |
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为准 |
待定 |
江苏省 |
山东省考点
(济南市)
|
雕塑、美术学、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
网上报名 |
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为准 |
待定 |
山东省 |
四、查询成绩和打印合格证
1.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25日-4月10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查询考试成绩。
2.考生必须于2017年4月15日-5月10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 zsb.nenu.edu.cn)打印《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注:考试成绩和合格证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入学报到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及时查询和打印。因未按时查询、打印而带来的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说明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合格,高考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招考方向。
2.我校艺术类专业各招考方向只录取我校该招考方向的专业考试合格考生。
3.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文、理科分别投档和排队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按文理综合投档和排队录取(不分文、理科)。专业考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4.各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本简章第七项《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
六、其他
1.入学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高考文化考试准考证、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2.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3.网址:http://zsb.nenu.edu.cn。邮箱:zsb@nenu.edu.cn。
4.咨询电话
(1)有关专业问题:0431-84536270(音乐学院)、0431-84536535(美术学院)、0431-84536486(传媒科学学院)。
(2)有关考务问题:0431-85687511(学校招生办公室)。
5.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 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七、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录取原则
(一)音乐学院
1.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考方向代码 |
招考方向 |
招生人数 |
招考方向说明 |
学制 |
学费/年 |
高考科类 |
音乐学(师范) |
11 |
钢琴 |
20 |
钢琴(非公费师范) |
4年 |
12000元 |
文理兼招 |
12 |
器乐 |
10 |
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非公费师范) |
13 |
声乐 |
20 |
美声、民族、流行(非公费师范) |
音乐学(非师范) |
14 |
钢琴 |
10 |
钢琴 |
15 |
器乐 |
32
|
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大管、大号、圆号、长号、小号、西洋打击乐、竖琴;中阮、唢呐、笙、扬琴;电吉他、电贝司、爵士鼓、手风琴、双排键。 |
16 |
声乐 |
10 |
美声、民族、流行 |
17 |
音乐创作 |
8 |
电脑音乐制作、作曲 |
舞蹈编导 |
18 |
舞蹈编导 |
50 |
|
注:在各省份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