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通知

2017/1/19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阅读:  【放大镜】  

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高校运动训练等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现将《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6〕193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和《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体科字〔2016〕196号)(附件2)转发给你们,根据上述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制定招生简章。各有关高校(下称招生院校)要根据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于2016年12月20日前完成本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简章制定工作,并报我院备案,确保考生可及时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zsxx/)查询院校招生简章。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体育总局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招生,认真履行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规则和相关承诺。

二、认真做好报名和审核工作。一是考生应按时报名缴费。按照《通知》规定,考生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为2017年3月1日-3月15日,考生应依据招生院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报名系统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错过时间或未提交相关数据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确认后在线完成缴费事宜,逾期未缴费的考生,院校审核将不予以通过。报名考生可于2017年4月1日后登录系统查询院校审核结果并打印报名表。二是招生院校应加强报考资格审核。各招生院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把好报名资格审核关并按时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考生的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有效截止审批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经审核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即取消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三是做好无法正常报名考生的补报工作。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附件3),并在3月15日12:00前交所报名第一志愿院校招生办公室。院校收到无法正常报名考生的申请表后必须在报名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及时传真发送至体育总局科教司(传真010-67134017),逾期不予受理。体育总局科教司协调竞技司处理问题考生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将于3月25日前进行补报名。

三、严格执行考试时间安排。根据《通知》有关精神,我省2017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由我院统一安排在华南理工大学举行,考试时间为4月22日-23日。考生应于4月15日-22日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参加文化考试,5月15日12∶00后可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考试期间,请我省有关招生院校派出工作人员到考点协助组织考试。体育专项考试于2017年4月1日至5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自行安排。考试地点原则上须安排在院校所在地(具体地点以院校通知为准)。考生应根据院校通知要求,按时参加所报名的两所院校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

四、切实抓好考风考纪。各招生院校及考点要高度重视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工作,严格按照体育总局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工作要求,特别是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有关工作,进一步严密管理措施、严格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缜密排查并清除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隐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失误顺利进行。各招生院校应做好考生的纪律教育工作,通过招生网站刊登报考须知、纪律教育公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案例教育等内容教育考生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参加考试,并提醒考生考试时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招生院校在考前要成立考评组,挑选并培训好监考员、体育测试的考评员、工作人员及学生服务人员,体育专项测试要全程监控录像,做到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有实况录像,实况录像由学校纪检部门保管一年,以备抽查或复核。各考点要配齐配足金属探测仪、“作弊克”等防范作弊的设备,加强对考生入场前的违禁物品检查,严禁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严防替考等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要认真详实记录违纪舞弊考生的违纪事实,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

五、科学规范开展录取。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录取纪律,确保录取工作科学规范、严密有序,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各招生院校要成立录取领导小组,根据当年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培养目标等,合理确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招生院校所有招生录取相关工作必须按规定在6月1日前全部完成,6月10日12:00前在体育单招考试系统上完成拟录取考生信息确定工作。

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简章)、招生计划、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体育专项考试项目、公示考生资格及录取原则、录取要求和录取结果。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公示内容应该包括:姓名、性别、运动项目及运动员等级、文化成绩、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加分分值、录取结果等。有关信息要在招生院校网站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

七、依法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于考生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体育专项考试违纪的考生由招生院校作出成绩处理并上报我院;文化考试违规的考生由我院将违规情况材料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作出成绩处理,任何一项文化考试中有违纪记录的考生将不得参加体育单招录取。招生院校及其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畅通考试申诉渠道。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公布考生咨询和申诉的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确保方便可靠,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要及时对外公布。

招生院校的具体招生考试工作安排,请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和考生及时留意查看有关院校网站通知。请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及时通知辖区内各中学和考生,按各招生院校的要求做好报名和考试工作。

 

附件:1.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2.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

      3.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申报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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