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满分为100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共10科。
第十七条 综合素质测试办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学业水平、与相关专业的契合度为主,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随机抽取若干名考生组成一组,就抽取的考题进行个人观点陈述并开展讨论。面试分组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六章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
第十八条 考生须参加2017年高考考试,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入围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三位一体志愿时须将浙江中医药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且需填报“三位一体”学校综合测试入围专业,不允许跨专业填报。
第十九条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选考科目相符科目数。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5%”计算形成。
第二十条 报考中医学(5+3一体化培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总分不低于省第一段分数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总分不低于省第一段分数线的95%,报考中药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总分不低于省第一段分数线的85%。若因考生未达到录取要求,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第二十一条 通过“三位一体”选拔录取的考生,转专业政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招生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邮寄时间:
2017年3月1日9:00-2017年3月15日16:00止
(二)学校通知入围面试、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13日止
(三)报到和综合测试时间:
2017年4月15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7年4月22日9:00-2017年4月30日16:00止
第七章 入学资格复查、报考费和资助
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三位一体”招生收取报名费110元/生;大学学习期间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当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十六条 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学生同等的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
咨询电话:0571-86613520
电子邮箱:zsb@zcmu.edu.cn
学校网址:www.zcm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zcmu.edu.cn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报名网址:http://swytbm.zcm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