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中医药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

2017-2-4  浙江中医药大学  阅读:  【放大镜】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级以上,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奖(具体为“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高二年级组或高三年级组一等奖。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及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艺术特长测试获得A级证书;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教育、文化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

  (5)体育特长类:在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体育舞蹈、定向越野体育项目中,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省级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八名(限个人项目)。

  以上报考条件中所列各专业报考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以报名截止日期已取的成绩为准,“综合评价成绩”中计算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以最终所得成绩为准。

  第十五条 报名途径与要求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网首页(http://www.zcmu.edu.cn)或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zcmu.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中医药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申请表》,直接打印。

  (二)我校今年安排3个专业开展“三位一体”招生,考生只能选择1个专业填报,个人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书面材料要求与邮寄

  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考生诚信承诺书》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申请人将所有书面申请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或以申请人所在中学为单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当面递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书面评审资格,不另行通知。具体书面材料项目如下:

  1. 《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 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附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

  3.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4. 第十四条第(四)项所列各项赛事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非必须项目)。

  5. 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邮寄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面单上请注明“三位一体报名”)。寄送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23-119),联系电话:0571-86613520,收件人:徐老师,邮编:310053。

  (四)考生诚信要求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五章 选拔程序与综合测试

  第十六条 书面材料评审: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并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根据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选考科目、竞赛成绩、个人陈述、高中阶段获奖情况等确定入围我校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7倍。书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以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书面材料评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8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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