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方式
(一)高考报名
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要进行高考补报名。
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2月15-20日。高考补报名的考生在当地招办获取高考报名号后登录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ks)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后到市(县、区)招生办,照相和采集指纹,签名确认报名信息。
(二)考生凭2017年高考考生号(报名号)报考我院自主招生,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1、预报名(2月22日前):考生加入QQ群:在群文件下载《广东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汇总表》。
考生将《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汇总表》填写后表格电子版(以“姓名+高考考生号”命名)发送至学院招生办邮箱:105552987@qq.com。学院将对预报名考生进行资格预审。
考生填入个人报名资料,须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信息不完整、不规范视作报名不成功。
2、考生将报名表及报名汇总表发邮箱后,请按以下要求准备报考纸质材料,2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交到学院招生办。
下列报考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严格按以下顺序装订好。
①普通高考报名时的回执复印件;
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③高中毕业证复印件(往届生提供);
④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单复印件;
⑤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其中1张照片贴在20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另2张照片分别用于准考证、准考证存根上);
⑥《20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原件;
⑦《广东省2 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复印件;
⑧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⑨广东省(语文、数学、英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三)报考资格复核
1、考生于2月23日前将以上报考材料邮寄或直接交到学院招生办,凡在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考资格。
2、学院对报考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审核结果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2月25日)
3、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在2017年2月28日-3月2日凭高考报名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gzzs.eesc.com.cn)网上预约网测考点和测试试点,并按预约测试考点和时间参加测试。网测时间安排在3月4日下午-5日。
(四)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考生于3月4-5日到学院参加网测时将高考体检卡复印件报送我院招生办。
(五)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办法
(一)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
(一)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值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网上测试,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测试合格作为录取的条件和依据之一,网上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二)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职业适应性测试(网测)
2、考试地点: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请参见准考证或学院招生信息网);
3、考试时间:3月4日下午-5日
六、录取时间安排
(一)3月24日前,学院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本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3月29日前,学院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并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录取规则
(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按不低于考生入学测试总分的50%(普通高中生不低于150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公示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式。
(三)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八、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报考考生必须缴纳考试费用,否则不给予考试及录取。缴费方式及缴费标准请留意学院招生信息网(www.gdsspt.cn/zsxx)通知。
九、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51-6502668、6501666
电子邮箱:105552987@qq.com
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www.gdsspt.cn/zs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