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考办法及时间
(一)获取高考考生号:未获取高考考生号的应届毕业生可在所就读的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往届毕业生可到当地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办理,或集中到合作企业所在地级市招生办办理。高考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 2月15—20日(具体请咨询当地教育局招生办)。
(二) 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资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给所在高中或中职学校或合作单位审核,由学校或合作企业统一将报考资料送至我院。报考资料清单如下:
(1)应届高中毕业生
(1)《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及报名回执复印件;(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2)《20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表》;(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所在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5)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一份。
(2)往届高中毕业生
(1)《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及报名回执复印件;(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2)《20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表》;(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所在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4)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
(5)高中毕业证复印件;
(6)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一份。
(3)应届中职毕业生
(1)《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及报名回执复印件;(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2)《20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表》;(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所在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4)专业对口的中级技能证书复印件(公章页、证书号码页、成绩表,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7)符合免试或免技能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公章)。
(8)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一份。
(4)往届中职毕业生
(1)《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及报名回执复印件;(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2)《20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表》;(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所在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4)中职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
(5)专业对口的中级技能证书复印件(公章页、证书号码页、成绩表,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6)符合免试或免技能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公章)。
(7)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一份。
2. 提交材料要求
(1)应届考生所在学校均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无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报名表上无考生签名、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2)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好。
报名材料可以用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我院,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3)报考资料必须在2月25日17:00前送我院,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邮编:510440,各专业邮寄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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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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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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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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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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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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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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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秋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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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0684152
|
dengqiuju@gdcvi.net
|
工程测量
技术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机电工程系
|
黄修力
|
18028008996
|
huangxiuli@gdcvi.net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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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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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
|
张保金
|
18922102867
|
zhangbaojin@gdcvi.net
|
工程造价
|
建筑工程管理系
|
吴秋霖
|
13826006076
|
wuqiulin@gdcvi.net
|
(建议通过顺丰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95338 或中国邮政 EMS 快递 “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 11185” 寄送) 。
(三)报考资格复核及体检要求:
我院招办对报考资料进行复审,审核结果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考生必须在3月4日考试时携带相关原件到我院,进行报考资料原件审核,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学校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3月20日前向学校提交考生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注明 “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确认)。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四)发放准考证
通过学院材料审查的考生,我院将会在网站公布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基础考试的名单,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基础考试考生可在3月2日-3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安排及说明(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文化素质考试、文化基础考试(3月4 日9:00—11:30时),职业适应性测试、专职业技能考核( 3月18日上午9:30开始);
2.地点: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详见准考证) 。
七、考核办法
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文化基础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3.3月15日前,我校确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的入围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入围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的人数,分别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5确定。
八、考试范围(详细内容请登录我院招生网查看)及免试条件:
1.普通高中考生综合文化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2.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3.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或实操方式:其中工程测量技术专业采用实操方式,工程造价、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物流管理专业采用面试方式。
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九、录取时间安排
(一)3月24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3月29日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十、录取规则
(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按不低于测试卷面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经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三)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四)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十一、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一)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校企联合办学的一种形式。实施现代学徒制能促进校企的融合,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为学校提升专业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和提高职业院校的生源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的能力开辟了新路径;推动高职院校的内涵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为企业缓解转型升级中技术技能人才匮乏的难题提供了新方法,特别是为企业解决岗位技术技能人才选、育、用、留问题找到了新出路;为学徒构建了一个开放性、个性化在岗学习与提升的平台,实现学历、能力与职位的多项提升,为个人的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和赢得更多的机遇。
现代学徒制的核心是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具有校企联合双元育人、交互训教、在岗培养、学徒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岗位成才的特点。
(二)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2.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在省招办录取审核通过后、考生注册入学前签订劳动合同。
3.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经我校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的岗位进行培养,其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十三、时间安排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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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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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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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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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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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准备报名材料并由所在中职学校、中学或合作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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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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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将报名材料送交报考专业所在系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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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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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审核考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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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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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布文化素质考试、文化基础考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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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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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到我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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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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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参加高考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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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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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素质考试、文化基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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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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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适应性测试、专职业技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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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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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补交高考体检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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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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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拟录取名单,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考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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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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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现代学徒制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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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答考生问
(一)什么是现代学徒制?
现代学徒制是校企联合办学的一种形式,由学院组织命题、考试、评卷、面试,选拔录取到相应专业进行培养。其核心是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具有校企联合双元育人、交互训教、在岗培养、学徒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岗位成才的特点。
(二)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的考生与参加高考的考生有何异同?
参加现代学徒制的考生只需要通过我院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不需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我院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费、文凭等方面都相同。
(三)学习形式如何?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
(四)考生了解招生信息的渠道主要有哪些?
学院现代学徒制网址:http://zb.gdcvi.net/type/35000112.html。
十五、招生工作监督和投诉受理
接收投诉部门:学院纪委办
电话:020-36409223
电子邮箱:jwb@gdcvi.net
十六、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6409106
传真:020-36409106
电子邮箱:zhaoban@gdcvi.net
学校网址:http://www.gdcvi.net
招生网址:http://zb.gdcv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