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2017/2/20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  【放大镜】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章程(审核通过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31

第五条 学校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邮政编码:528333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顺德区教育局相关领导、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自主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设立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工作,负责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协助组织考试、招生录取等各项具体事务。设立自主招生考试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全面负责组织自主招生考试大纲的组织编制和审定、命题、阅卷、面试、测试、评分、录入分数等组织选拔考核工作。设立自主招生纪检监察保密工作小组,负责命题、考试、面试、录取等环节的纪律检查、安全保密和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生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3.报考美术类专业的普高考生:环境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摄影与摄像艺术专业只招收美术类考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或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且2017年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成绩在190分(含)以上。

第十三条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第十四条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及技能证书要求对应表如下:

招生专业

中职学校对应专业

对应可报考技能证书

数控技术

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加工技术、模具制造技术专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数控车床操作工、数控铣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普通车床操作工、普通铣床操作工、模具制造工、工具钳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类)等中级以上(含中级)证书。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图形图像处理技术、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网站建设与管理、软件与信息服务、平面设计、动画制作、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专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信息产业部: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全部模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证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员、网页制作操作员、局域网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图形图像处理模块(photoshop平台)绘图员、图形图像处理模块(3D MAX平台)图像制作员、多媒体软件制作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动画绘制员、图形图像应用处理制作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网络管理员、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多媒体软件制作操作员、数字视频合成师、音视频设备检验员、网络课件设计师、数字视频合成师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酒店管理

酒店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旅游、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导游服务、景区服务与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航空服务、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公关礼仪、文秘及办公室文员、商务助理、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管理事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与管理、商务英语、商品经营、会计、会计电算化、客户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等旅游、酒店、商贸、外语专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餐饮服务员、康乐服务员、调酒师、茶艺师、咖啡师、秘书职业资格证、文秘、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营销员、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面点师、会计电算化员、导游、展览讲解员、会展策划师、会展设计师、保健按摩师、营养配餐员、维修电工证、物流师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类中级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旅游、会计等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旅游管理

旅游服务与管理、导游服务、景区服务与管理、旅游外语(旅游英语/旅游日语/旅游汉语等)、酒店服务与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旅行社经验管理、旅游艺术、旅游航空服务、康体旅游、休闲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物流服务与管理、工商管理、文秘、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等

广东省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导游资格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中级餐厅服务员;中级客服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餐饮服务员、康乐服务员、调酒师、茶艺师、咖啡师、收银员、秘书职业资格证、文秘、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营销员、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会计电算化员、计算机操作员、导游、展览讲解员、会展策划师、会展设计师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类中级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旅游、会计等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烹调工艺与营养

中餐烹饪、西餐烹饪、营养与保健、公共营养、食品生物工艺、民族风味食品加工制作等与烹饪、营养类专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烘焙工、公共营养师、职业点菜师、营养配餐师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类中级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旅游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学年)

招生对象

备注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30

6410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理科类

网测

环境艺术设计

3

45

10000

美术类

 

首饰设计与工艺

3

40

10000

美术类

 

摄影与摄像艺术

3

10

10000

美术类

 

工商企业管理(BTEC,中外合作办学)

3

15

13000

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类兼招

 

酒店管理

3

70

5250

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类兼招

 

旅游管理

3

40

5250

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类兼招

 

会展策划与管理

3

70

5250

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类兼招

 

烹调工艺与营养

3

20

5250

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类兼招

 

社会工作

3

30

5250

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类兼招

 

文秘

3

20

5250

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类兼招

 

应用英语

3

40

5250

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类兼招

 

数控技术

3

50

6410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含现代学徒制2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30

6410

 

 

酒店管理

3

130

5250

含现代学徒制120

 

旅游管理

3

10

5250

 

 

烹调工艺与营养

3

60

5250

含现代学徒制30

 

合计

 

710

 

 

 

 

 第十六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不得转学。其中,考入高职院校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考入高职院校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专业。

第六章 报名方式及要求

第十七条 报考方法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报名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18日至2月25日。

2.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须在就读学校或市招办获取高考报名号,然后登录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进行高考网上补报名(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bm)。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2月15日至20日。

3.考生凭2017年高考准考证号进入我校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网上输入个人报名详细信息,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各项内容,并上传免冠彩色照片(最好用高考报名系统下载的相片),信息不完整不予通过。

4.每个考生报考1个专业志愿。

5.报考注意事项:

(1)会展策划与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文秘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请女生身高低于155cm、男生身高低于165cm的考生慎重报考;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请女生身高低于155cm、男生身高低于160cm,肝功能异常,患有慢性痢疾、鼻炎、下肢静脉曲张、嗅觉迟钝的考生慎重报考;环境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摄影与摄像艺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6.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我校将在网上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在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上,通过初审的考生的状态为“预报名审核通过”。当考生网上状态为“预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向我校提交下列纸质报名材料:

(1)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①网上打印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②《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及高考报名回执;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证原件);⑤考生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含语数英及其它科目);⑥往届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复印件。

(2)中职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①网上打印的《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②《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及高考报名回执;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证原件);⑤注明所读专业名称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⑥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7.应届和往届考生所在中学均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无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无签名、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8.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好。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纸质报名材料严格按照要求一次性缴齐,不接受补缴。

9.考生交齐纸质报名材料后,我校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纸质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网上状态为“正式报名审核通过”。

10.纸质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我校确认收到考试费后,考生的网上状态将显示为“正式报名成功(已缴费)”。

11.待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准考证》打印通知后,考生登陆我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根据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考试大纲进行备考,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依时赴考。

12.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我校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须在3月16日至3月20日将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寄送方式参考第8点)。考生须确保《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能在3月24日前送抵我校,逾期送达的,视为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正常录取。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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