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学生休学创业调查
教育部近日下发文件,再次明确支持大学生休学创业,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事实上,广东近年陆续出台支持休学创业规定,高校也公布配套措施。不过,大学生对休学创业态度颇为谨慎。数据显示,截至去年7月1日,全省有55所高校出台了休学创业规定和实施细则,共有110名大学生选择休学去创业。
你会选择休学创业吗?记者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近四成受访者明确表示不会休学创业,过半数表示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明确选择会去创业的人数仅占一成。
大学生休学创业 多校出台配套措施
日前,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大学生休学创业的规定尤为引人关注。规定要求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设置创新创业学分。此外,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事实上,早在2014年底,教育部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第一次提到:“各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再次提到:“各高校要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去年底,广东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开展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活动。活动上公布了一组数字:截至2016年7月1日,全省有55所高校出台了休学创业规定和实施细则,共有110名大学生休学创业,每10万名大学生里有6名选择休学创业。
事实上,在新规出台以前,不少高校已对创业休学做了具体规定。
华南理工大学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创业。学生在休学创业期间,其创业时间可视为参加实践教育的时间,并计入相关实践学分;创业取得的成果,可与毕业设计(论文)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