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国际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掌握现代平面(印刷)媒体的基本理论和技能,了解信息时代艺术设计发展规律,具备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和良好综合素质的艺术设计应用型人才。毕业生能胜任有关设计公司、文化传媒与教育机构的视觉与平面设计创作、策划与教学培训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素描、色彩、图形语言、出版物设计、插画、品牌策划与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设计史等。
4.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现代数字媒体艺术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具备数字媒体制作、传输与处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将艺术创意和数字媒体技术相结合,有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和良好综合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毕业生能胜任有关设计公司、文化传媒与教育机构的设计创作、策划与教学培训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素描、色彩、数码插图、软件基础、图形语言、视频拍摄与剪辑、非线形编辑、动画创作、影视广告设计、设计史等。
以上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四年,对符合条件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二、 招生计划
1.我校2017年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计划招生12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方向) |
专业类别 |
招生 计划 |
备注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音乐类 |
30 |
术科参加我校校考(如考生所在省有组织术科统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考并合格) |
艺术学院 |
音乐表演(声乐) |
34 |
音乐表演(钢琴) |
6 |
视觉传达设计 |
美术类 |
25 |
术科参加所在省美术类统考 |
2.招生范围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10个省(自治区)招生。
(2)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面向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10个省(自治区)招生。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在各省(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份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如对其所报考的专业有组织术科统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的统考并合格。
2.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
(2)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和听觉器官无疾病;音乐表演(钢琴)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无色盲。
(3)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3.招生科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理兼招。
音乐表演(钢琴)专业只招艺术类文科考生。
四、校考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17年1月15日~2月26日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系统(http://zs.gdufs.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考生信息以网上填报为准;所填信息应完整、准确,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1)向工作人员出示: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我校不接受无身份证明材料的考生报名。
②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办发放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考)准考证原件。
(2)向工作人员提交(请以身份证复印件为封面装订在一起):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②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办发放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考)准考证复印件。
(3)缴纳考试费(依据粤价函〔2010〕79号):每专业200元。
3.凡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资格的考生,若在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高考考生号,必须于2017年3月20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准确填报本人的高考考生号,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如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