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我校五年制高职各专业的考生, 必须参加广东省 2017 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7班单独招生考试的文化课考试 ,其中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还必须到我校参加音乐类专业术科考试,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还必须到我校参加舞蹈类专业术科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内容
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共三科,每科满分 150 分,三科总分 450 分。文化课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广东省 2017 年初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学业考试大纲》要求命题。
二、专业术科考试内容:
(一)音乐类专业术科考试内容如下:
报考我校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音乐类专业术科考试。
音乐教育专业术科考试大纲
音乐教育专业术科考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重点考核学生的基本艺术素质,考核科目共有三项内容。专业术科考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
一、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科目一:声乐演唱( 40 分)
科目二:舞蹈表演或器乐演奏(二选一, 40 分)
科目三:素质考核( 20 分)
①听音模唱
②节奏模仿
二、考试科目的内容及要求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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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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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声乐( 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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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完整、连贯、流畅地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时长在 3 分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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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舞蹈表演或器乐演奏
(二选一, 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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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蹈:考生连贯、流畅地表演自选舞蹈或舞蹈片段,时长在 3 分钟以内。
• 器乐:考生用钢琴或其他乐器(自备)完整、连贯、流畅地演奏一首自选乐曲,时长在 3 分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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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素质考核(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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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音模唱:考生跟着监考老师弹奏的单音或音组进行模唱。
• 节奏模仿:监考老师掌击节奏两遍,考生听后进行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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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总分计算方法
总分 = 声乐 + 舞蹈或器乐(二选一) + 素质考核
(二)舞蹈类专业术科考试内容如下:
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舞蹈表演专业术科考试。
舞蹈表演专业术科考试大纲
舞蹈表演专业术科考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评估 测定考生的身体条件、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节奏感以及表演水平。 专业术科考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
一、考试内容及要求
1. 自选舞蹈片段表演 ( 25 分)
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国标舞蹈等,时间控制在 2 分钟以内。
2. 基本素质测试 ( 25 分)
包括舞蹈基本功和身体条件。
3. 模仿测试 ( 20 分)
现场模仿老师示范的动作。模仿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国标舞蹈等。
4. 即兴表演 ( 15 分)
监考老师播放音乐两遍,学生随音乐的旋律即兴表演,内容不限。
5. 自选技能展示 ( 15 分)
声乐、钢琴、器乐自选考一项,曲目不限,时间在一分钟内。
二、考试说明
1.考试内容第 1 、5 项单独测试,学生自己提前准备。
2.考试内容第 2 、3 、4 项按 10 人编组进行集体面试,由考场监考老师统一安排。
3.考试必须穿练功服(自选舞蹈可以穿演出服)。
4.考生如需伴奏,请自备伴奏 CD 唱片。考场不提供其他音频格式音源设备(例如 MP3、DVD、VCD、MD 等)。
三、考核总分计算办法
总分=自选舞蹈片段表演成绩 + 基本素质测试成绩 + 模仿测试成绩 + 即兴表演成绩 + 自选技能展示成绩。
二、考试科目的内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