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办小学招生实行免试入学,严禁参考各类证书奖状,
昨天,佛山市教育局颁布了《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7年佛山市中小学招生强调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建立招生片区划分决策制度、高度关注“私塾”等社会培训机构学生和实行“一次告知”制度等。
招生严禁参考各类证书奖状
《通知》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实行“免试”入学。
从2017年秋季开始,一年级和七年级班额要达到省定标准要求(小学45人,初中50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不超过50人,初中不超过55人),在保证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
根据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定。学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为实际未在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信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新生入学和跨区域转学的监控,防止择校或变相择校行为发生。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和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此外,市教育局明确将严格实行“免试”入学。要求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以小学毕业生的学习成绩作为安排入读公办初中的依据。
新旧片区变化设置过渡期
《通知》要求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将严格实行均衡编班并将建立招生片区划分决策制度,对于新旧片区变化要有合理的过渡期限。
其中,各区要统筹做好城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行均衡编班,以防止产生新的中心城区大班额问题。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学位供求矛盾突出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随机摇号、派位)。
针对家长最关心的片区划分问题,市教育局表示,要建立招生片区划分决策制度。各区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居委、街道、路段、门牌号等,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另外,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但也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对于可能出现的片区调整,市教育局还表示,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同时,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高度关注“私塾”等机构学生
《通知》提及,各区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入学“零拒绝”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在新市民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方面,对新市民的社保、计生证明等相关信息,尽量采取职能部门内部流程认定的方式,以简化各项证明的流转手续。同时,将实行“一次告知”制度,如申请人资料不全或其他问题影响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将所需资料以及有关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据市教育局透露,今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普通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同时进行,将落实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零拒绝”和“全接纳”。对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入读普通学校,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特殊教育学校,确实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少年,按“分区到校”原则安排送教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