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2017年助学金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对于贫困考生及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规定给予助学金及奖学金。具体情况如下:
(1)、凡是农村户籍或县镇非农户籍以及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实行学费三年全免。
(2)、有以下情形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免学费外,第一,二年还享受国家助学金生活补贴。
1)持有六类证之一(城镇低保、城镇低收入、农村低收入、特困职工证、五保供养证)学生;
2)孤残学生;
3)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4)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
5)无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
(3)、对贫困考生及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按规定给予助学金及奖学金。助学金每年按2000元补贴标准发放。同时,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一等奖学金:800/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学期,三等奖学金:300/学期。(注明:符合申领贫困助学金的同学应提供相应证明)
(4)、凡中考600分以上入读我校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二等奖学金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