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奖助学金政策

2017/5/31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  【放大镜】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奖助学金政策

为了更好地发挥我校资助育人作用,合理分配资助资源,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相关资助项目及申请要求汇总如下,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在校生新增困难认定的参照新生的要求)。

一、助学项目(面向大一、大二、大三学生)

序号

项目名称

申请条件

准备材料

申请时间

金额(元)

1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

2.《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3.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其他证明

新生报到当天

/

2

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

2.《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3.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其他证明

920-30

/

3

新生学费资助

广东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

2.《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3.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其他证明

1010-30

不超过6000//年,学费低于6000元的按学费实际金额进行补助.

4

校园地助学贷款

诚实守信、学习努力、积极上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家长承诺书》、3.《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4.户口本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家长单页)5.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915-20到带班辅导员处预报名,1010-20日进行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时间以通知为准)

不超过8000//

5

生源地助学贷款

诚实守信、学习努力、积极上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具体可到入学前所在地教育部门咨询

新生报到前在生源地完成办理,报到当天到绿色通道处提交贷款回执即可。

不超过8000//

6

校内特困生学费减免

困难认定档次为“特困”的学生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111-20

3000//

7

临时帮扶基金

学生在校期间遭受突发性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时间不限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8

校内勤工助学

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吃苦耐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参考《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1010-20

400-440//

9

国家助学金

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申请表格开学后由学校统一提供

1010-20

3000元人/

10

社会助学金、专业助学金

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的家庭经济困难

由资助单位决定

具体资助时间视设奖单位而定

由资助单位决定

11

就业帮扶基金

就业态度积极,顺利毕业的家庭困难应届毕业生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家庭困难学生就业帮扶基金申请表(表格由招生就业办提供)

每年6月份

500//

(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包括:“低保证”“残疾证”“烈属证”“五保证”“孤儿证”等,申请人必须通过9月份全院开展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通过认定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申请12项助学项目)

 

二、奖学项目(面向大二、大三学生)

序号

项目名称

申请条件

准备材料及要求

评选时间

金额(元)

1

综合测评

过去一学年按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无违纪行为

测评数据由教务系统、素质拓展系统、综合测评系统导出

910-20

 

2

国家奖学金

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异、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2%内)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920-30

8000//

3

国家励志奖学金

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20%内)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08-15

5000//

4

校内奖学金

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较突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20%内)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奖学金申请表》

920-30

根据等次300-2000/

5

技能竞赛奖励

参加市级以上学科竞赛活动获奖者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

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

根据获奖等次100-3000/

6

优秀毕业生

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异、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大一、大二综合测评成绩排均名前20%内)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定岗实习鉴定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8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介绍

每年5-6

1000//

7

社会奖学金

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异、各方面表现较突出

参照《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

具体奖励时间视设奖单位而定

设奖单位决定

(以上奖学项目必须参加全院9月份开展的综合测评(除技能竞赛),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请)

三、注意事项:

(一)2016级家庭困难新生需要办理相关助学项目的,报到当天携带相关材料到绿色通道办理处登记,办理入学手续。

(二)所有开具证明或盖章的申请表格,民政部门经办人需写上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便学校回访;

(三)申请人必须如实反映家庭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校纪校规处理,并取消在校三年所有奖学、助学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的所在地民政部门,将上报所在省助学中心。

(四)受助学生受助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受助金额必须用于学习上,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五)中山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办理中山“大学通”助学金或助学贷款,具体可登陆http://zx.zsedu.net/---申请方法--中山“大学通”助学计划申请须知了解详情。

 (六)如有意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请登陆“http://news.zspt.cn/xsgzc/zzfw_/zxdk.htm-《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了解详情并下载相关表格。

(七)以上奖助项目具体申请时间以学校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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