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新生奖助学金政策
1、根据《财教[2012]376号》、《粤财教〔2013〕54号》文件精神,具备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非农)学生、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享受免学费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按照学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认真填写国家免学费申请表,附上证明材料(户籍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医疗证明及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到学校报到后交学校办理。
2、根据《财教〔2012〕376号》、《粤财教〔2013〕54号》、《财教〔2014〕365号》、《粤教助函〔2015〕19号》文件精神, 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享受免学费后,可以申请享受每年2000元,两年合计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享受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上证明材料(户籍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医疗证明及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到学校报到后交学校办理,并准备好学生本人和监护人(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各5份,以备通过审核后办理中职卡。
3、申请免学费、助学金的相关资料需在9月3日前交至班主任处,以免影响相关申请工作。
4、请务必在入学前办理好正式身份证,以便办理学生银行卡发放国家助学金及缴交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