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职院校学考招生办法

2017/12/28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阅读:  【放大镜】  

2018年学考招生办法

    2018年广东省高职院校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启动,很多同学和家长疑惑:学考的招生录取是怎样的?高职院校是怎样根据学考成绩录取的呢?认真了解下面条文,相信各家长跟考生心里就明白了。

    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分文、理科进行录取,在文科考生参加的物理、化学、生物3门或理科考生参加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并至少须1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的基础上,根据录取最低分数线,院校文、理科专业计划及考生志愿,按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一)分数线划定。省招生委员会依据招生计划,以语文、数学、英语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有关要求,以一定比例划定院校文、理科录取最低分数线。

  (二)志愿填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省招生办公布的各高职院校文、理科招生计划和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依据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和意愿,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一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具体填报志愿时间、办法和录取另文通知。

  (三)投档方式。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类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招生办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依据普通高校文、理科招生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要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原始分合成的总分分文、理科从高到低排序情况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院校志愿。考生总分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英语。

  (四)录取办法。高职院校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根据考生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总分成绩排序进行择优录取。具体专业分档录取原则由高职院校确定,并按规定的程序向社会公开。

  (五)正式备案。高职院校须严格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开展录取工作,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院校依学考招生录取系统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报考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参加本科层次院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也不得参加“3+技能课程证书”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考生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依学考成绩录取的高职院校。未被依据学考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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