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司法警官职院2018年奖助学金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一、“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院勤工俭学每小时18.3元。
三、国家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人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
四、其他
学院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困难补助(800元/人·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