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学生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2.
“明日栋梁资金”奖学金:优秀新生奖3000元/人;优秀毕业生奖:1000元/人;科技学术创新奖:最高5000元/项;继续深造鼓励奖
2000元/人;
3.
学业优胜奖:按学生人数10%进行奖励;
4.
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5.
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可申请此项贷款,额度最高为每生8000元/年;
6.
设“困境成才奖”2000元/人;奖励优秀困难生;
7.
困难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