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新生报读优惠资助政策
1.免学费
免学费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籍(含县镇)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公办学校免收学费。
申请流程:学生填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一并递交户籍证明材料或家庭经济困难材料。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残疾学生和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申请流程:学生填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审批表》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并递交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低保证、低收入证、特困证、扶贫手册等);残疾学生填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登记表》,并递交残疾证。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资助
资助条件:广东省户籍持有《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简称:广东省扶贫手册)的在校学生,珠三角州九市户籍除外(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中山、惠州、江门和肇庆等九市)。
申请流程:提交有效期内的《广东省扶贫手册》复印件,《扶贫手册》含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校等六方面内容(包括封面)。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3000元。
备注:外省户籍持有《扶贫手册》的学生需到户籍所在地申请。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流程:中职三年级学生可向所在学校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相关资料进行预申请,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通过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都由国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