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考考试业务管理平台
2019年中考报名时间3月11-13日!
报名系统网址:
内网(教育网):http://10.25.1.66/
外网(公网):http://61.142.114.234/ (请将此网址直接复制到地址栏进行访问)
点击进入:
中山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正式出台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教体〔2018〕66号)文件精神,今年作为改革过渡期,我局以“大稳定,小调整,微改革”为原则,制定了《中山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文件今日正式出台 。
方案与2018年相比,主要有以下调整:
一、小步子、微改革探索试验A、B两类招生计划。
(一)原有招生计划保持不变,简称A类计划,原有录取和计划办法及投档总分(总分A)不变。各普通高中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招生计划,简称B类计划。
(二)明确了体育类考生按总分A执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按总分A或总分B中的高分值执行;指标生按总分A进行投档;中职学校按总分A或总分B的高分值执行。
(三)明确了2020年起,调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科目计分比例。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不变,满分12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投档总分;物理、化学满分100分,分别按100%和90%计入总分A;历史、道德与法治满分100分,分别按100%和90%计入总分B;体育与健康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A和总分B。总分A和总分B满分值均为600分。
二、取消了两类分数线控制。
(一)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取消了指标生“不低于该普通高中同类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20分”的限制,调整为“在普通高中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投档。”
(二) 取消了走读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该普通高中同类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20分”的限制。
三、志愿设置及投档方式的变化。
(一)第一批志愿总数不变,共设5个志愿,志愿设置调整为B类计划志愿1个,A类计划志愿4个,取消了最多只能填报1个走读生计划志愿的限制。
(二)A类计划设置高分投档分数线,保障高分考生。
(三)第一批普通生投档顺序调整为:先投B类计划志愿,再投高分优先投档控制线上A类计划志愿,最后投普通高中批次控制分数线上A类计划志愿。
(四)A类计划录取前置条件基本不变,B类计划录取前置条件为:普通高中录取时,等级考查科目要求必须达到2B2C。
四、报考条件变化。
(一)调整港澳台户籍考生的报考范围。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粤教外函〔2018〕456号)文件精神,2019年起,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非中山市户籍计划。
(二)调整指标生资格认定条件:一是增加了“初中阶段由市外转入且有报名所在学校一年以上学籍的”可申请指标生资格的条件,同时明确了在我市就读过两所以上(含两所)初中学校的,不享有指标生资格。二是增加了“在没有指标分配名额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我市户籍学生,可享受学籍所在镇区的指标生报考资格。”
五、规范政策照顾项目。
(一)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要加强考试招生管理,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1. 取消了两项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一是户籍在本市的台湾同胞子女或籍贯为台湾省籍的本市户籍考生;二是户籍在本市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2. 明确了两个加分项目2020年全部取消:一是农业户口独生子女考生、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考生;二是户籍在我市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
(二)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重新命名为“享受本市户籍生待遇”。同时,取消了三项照顾政策:一是父母均为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借读生;二是中山市荣誉市民的适龄子女;三是持依据《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申领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且在证件有效期内的人士的适龄子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