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30日前鉴定考试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报考】
1.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2.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2年及以上。
4.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5.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6.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2019年7月1日之后鉴定考试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报考】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