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湾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公布!附分值表 2019/4/20 教育 阅读: 【放大镜】 金湾区2019年秋季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公布啦! 积分项目有哪些? 申请条件是什么? 这些家长最关心的问题 小编一一为大家解答! 随迁子女定义 随迁子女是指: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湾区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满6至18周岁的非珠海市户籍随迁儿童少年。 注:在金湾区工作、居住的港澳台侨外人员子女以及其他政策性照顾生,不适用本办法。 申请条件 适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湾区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报名时持有效的居住证登记地址或者自有全权房产所在学区,可按积分申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公办学位。 注: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须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学生。 家长们最关心的 积分指标及分值 在这呢!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设置居住年限(或区内完全产权房产登记年限)、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和加分项目等。 积分总值为各项指标相加得分之和,可任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计算积分,不重复计分。 积分入学分数划定原则 积分入学分数线按当年金湾区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总数,在招收金湾区户籍学生及政策性照顾类学生后,根据剩余学位数来确定,积分由高到低录取,名额录满即止。积分入学分数线与积分入学拟录取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布。 积分计算方法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采取网上集中受理、职能部门审核、系统自动计算积分、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录取的招生模式。 异地务工人员文化程度信息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核查提供;居住年限及户籍信息由珠海市公安部门负责核查提供;社保年限、职业资格信息由珠海市人社部门负责核查提供;房产登记信息由珠海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核查提供;计生情况由卫计部门核查提供。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每年网上集中受理一次,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同步,家长可登陆珠海市教育局官网“义务教育招生系统”(http://www.zhjy.gov.cn/)或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云平台(http://y.jwjy.net/desktop-web/),也可以通过“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专栏”进行报名。网上填报信息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所持证件信息为准。 录取方法 教育行政部门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对达到当年积分入学资格分值的,及时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径向报读学校提交补充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复核。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示结果,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综合考虑学校布局、招生规模、申请人数以及居住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入学审核 随迁子女及其家长于当年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房地产权证等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到录取学校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积分入学资格,取消其公办学位。 注:义务教育阶段已在校的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除外),不得申请积分入学。 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已凭积分入学的,取消其公办学位。已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的,一律取消其申请学位,所造成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其他 符合市政策性照顾和《金湾区产业人才库和产业人才卡管理暂行办法》《金湾区支持开展博士后创新工作暂行办法》《金湾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申报条件的人员,其子女入学参照我市政策性照顾生中“引进人才”人员女子类别执行,优先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来源:金湾区教育局 学校首页:广东中小学 积分入学办法 找学校 关注广东招生在线 上一条 温馨提示:请家长不要盲目办理租赁证作为子女入学的凭证 下一条 广东18所专科院校宿舍曝光!居然还有12人间?9月份你会住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