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所!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19年4专业招应往届生,毕业分配为国家干部(毕业后通过相关考试)

2019/5/10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阅读:  【放大镜】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宣传片)


对于关注军警院校招生的考生和家长来说,今年又多了一个重要的选择!


于2018年12月29日在北京挂牌成立的、我国第一所专门的消防救援本科院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将在2019年开始招生。根据学院的招生介绍,学院主要面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②普通高中毕业生两个渠道招生。


对于①,准备参加“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面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的广东考生,若还没有参加高考报名,可在12日前补报名,点此看补报名通知




今天,我们介绍的内容是,即面向高中生招生的政策。


根据日前公布的《2019年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章程》(原文附后),学院主要承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培养、专业培训和科研等任务。


招生专业:首批设置消防指挥、消防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思想政治教育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7000人。学校将按照定向原则编制分省(区、市)招生来源计划,招收女生的比例不超过10%.


基本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19年8月31日)、参加普通高考、高中应届或往届毕业、政审/体检/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等(详细的资格条件见后面章程原文)。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录取规则:成功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


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认可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英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英语成绩。


录取批次: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学员待遇:考生入学后,经复审复检合格者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享受学员待遇,按标准发放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员,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毕业分配:学员毕业并通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原则上按照属地分配原则,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招生章程原文: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19年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等,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英文名称:China Fire and Rescue Institute,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雁路4号。


第四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组成部分,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前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学院。根据中央跨军地改革部署,2018年9月30日转隶应急管理部领导,同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承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培养、专业培训和科研等任务。首批设置消防指挥、消防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思想政治教育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7000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学院院长、政委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医疗保障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应急管理部相应规定;


(二)根据教育部和应急管理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院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订本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五)组织实施本院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院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审复检;


(七)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八)协助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九)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本院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七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才需求,按照定向原则编制分省(区、市)招生来源计划。由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遂行任务的特殊性,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女生计划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


第九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条  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


(四)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五)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19年8月31日);


(六)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


第十一条  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均须有明确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第十二条  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政治审核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心理测试和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开设非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十五条  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投档。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为100%。


第十六条  对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英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英语成绩。


第十八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调档时,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十九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份的录取规则:在上海市和浙江省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院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江苏省,要求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BB(含)以上,对进档考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以快递方式寄达。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第七章  复审复检


第二十一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学生的档案审核、政治复审和体格复检。复审复检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员待遇和毕业分配


第二十二条  考生入学后,经复审复检合格者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享受学员待遇,按标准发放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第二十三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员,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员毕业并通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原则上按照属地分配原则,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其他相关事宜,可通过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网站、咨询电话了解。


第二十六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成立报道


央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记者陈锐海)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12月29日,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北京举行挂牌仪式。这是我国第一所专门的消防救援本科院校。



全国首所!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19年4专业招应往届生,毕业分配为国家干部(毕业后通过相关考试)


12月29日,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举行挂牌仪式。(应急管理部供图)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机构改革部署和《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经教育部批准,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学院更名组建的。该学院是应急管理部直属院校,主要承担人才培养、专业培训和科研等任务。


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表示,学院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国第一所专门的消防救援本科院校正式诞生,标志着消防救援教育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对于加快构建消防救援高等教育体系、培养造就高素质消防救援专业人才、推动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国首所!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19年4专业招应往届生,毕业分配为国家干部(毕业后通过相关考试)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应急管理部直属院校。(应急管理部供图)


据了解,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学院于2018年9月转制移交至应急管理部。转制前,警种学院是专门为武警警种部队培养基层指挥、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全日制本科军事院校。经教育部批准,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首批设置消防指挥、消防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思想政治教育等4个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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