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19年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2019/5/21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阅读:  【放大镜】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_2019年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19年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

招生章程

最终章程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为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2019年三二分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257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351号

邮政编码:510640

珠海校区: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南侧

邮政编码:51909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设立招生录取组,负责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及招生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设立命题考核组,负责命题、阅卷、面试、评分等考核选拔工作。设立纪检监督组,负责命题、考试、面试、录取等环节的纪律检查、安保密和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

2017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粤教职函〔2017〕43号的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学生。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在省中招平台注册且符合2020年广东省高考报名资格并参加2020年广东省高考报名。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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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考核要求

第十四条

转段考核工作由我校负责,以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

专业理论考核成绩采用“课程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认定,“课程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课程综合成绩”由我校根据考生中职学段前四学期3-5门专业核心课(须与我校高职学段相关课程形成梯次递进的对接关系)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专业技能考核由我校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采取实操、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动手能力。

第十五条

 考生考试总成绩=专业理论考核成绩(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

第十六条 免予参加考核

试点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获本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对口中职学校统一将《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书复印件交我校,由我校报送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考生可以免予参加我校转段考核,就读相对应专业。

第十七条资格证书要求

1.参加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2.各招生专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

3.参加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候查验,如未能取得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将注销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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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当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技能成绩高分的考生。

第二十条

 依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实际考试成绩,我校根据不同的中职学校分开划定各招生专业拟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当在拟录取分数线之上的考生人数小于招生专业计划数时,将减少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

第二十一条 

我校将与中职学校同时面向社会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2020年6月前,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0年9月前寄出。

第二十二条

 录取的考生不能转专业。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考生转段考核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1.缴费标准:专业技能测试40元/人。

2.缴费方式:报考费用由考生所在中职学校统一收取,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学校名称及报考人数),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电子照片发给我校招生办公室对账。

账号户名: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珠海校区

账号:44001646635059001388

开户银行:建行珠海市金湾支行

3.财务处联系人:詹宏锋,0756-7796878

珠海建行金湾支行联系电话:0756-7791267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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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新生注册

第二十五条

 录取新生于2020年9月凭正式录取通知书、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具体时间见《入学须知》,《入学须知》将于2020年9月前寄出)。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还设立了“广科之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特别贡献奖”等综合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

  特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学校也设立了新生专项资助金,临时困难补助金。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一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招生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

联系人:罗老师/郭老师

监督电话:0756-7796896

电子邮箱:kgyjjs@126.com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7796101 020-85297313

传真:0756-7796211 020-85292877

电子邮箱:2892036562@qq.com

学校网址:www.gdit.edu.cn

招生网址: www.gdit.edu.cn/zsb/main.psp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授权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19年5月7日  



附件2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19年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

转段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最终方案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为准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保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以下简称“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坚持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通过组织转段选拔考核,选拔具备较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中职学生到我校相应专业就读,探索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供高端技能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紧密围绕学校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深化考核内容和方式改革,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着重考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2019年自主招生三二分段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成立招生录取组(招生办公室)

工作职责:

负责学校三二分段计划的编制、申报、调整、录取等;

负责与省教育厅和省招办的联络、沟通、协调等;

负责学校招生章程和方案的编制、宣传等;

负责招生信息网的维护和招生录取相关信息的发布等;

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验证、审核等;

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

(三)成立命题考核组(教务处、实训中心)

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专业理论成绩认定方案,制定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等,并做好试题试卷的印制、保密工作;

负责组织考试、考务等工作;

(四)成立纪检监督组(纪检处)

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录取情况等;

负责信访工作;

负责考试考务、录取人员工作纪律监督工作等;

四、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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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对象

2017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粤教职函〔2017〕43号和粤教职函〔2017〕89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学生。

六、考生报名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三二分段考生报名网址:http://39.108.10.182:8082/registration/user/login.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学生端)

中职管理员登陆:http://39.108.10.182:8082/admin.php/admin;

5月9日前,各对口中职学校组织学生报名,将考生数据导入三二分段报名系统(导入系统模板见附件4),并将推荐考生名单(附件3)于5月13日前将考生中职录取名册等有效证明材料快递到我校招生办,我校将依据考生名单和报名材料完成资格审核。(系统开放时间将在“广科院三二分段交流群”中通知)

考生报考所需材料:

每个考生整份报名材料按以下材料顺序整理后,按推荐名单顺序摆放。(所有材料都要加盖中职学校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还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

1.2019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对口中职学校推荐考生名单(一个专业一份);

2.2019年三二分段转段考试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打印)

3.报考考生中职录取名册复印件(名册必须要有考生专业,每个考生单独一份);

4.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可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如为外省户籍的学生,中职学校对报考转段考核的非广东省户籍考生材料先作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非广东省户籍考生按照《2019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报名条件告知书》的要求,在上报报名材料时提交《2019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非广东省户籍考生报考承诺书》(考生本人填写、签名,中职学校盖公章确认)。

七、考核办法

1.转段考核工作由我校负责,以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

2.专业理论考核成绩采用“课程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认定,“课程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课程综合成绩”由我校根据考生中职学段前四学期3-5门专业核心课(须与我校高职学段相关课程形成梯次递进的对接关系)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专业技能考核由我校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采取实操、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动手能力。

3.考生考试总成绩=专业理论考核成绩(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

4.考核时间定于2019年5月31日。

5.免予参加考核。试点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获本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对口中职学校统一将《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书复印件交我校,由我校报送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考生可以免予参加我校转段考核,就读相对应专业。

6. 资格证书要求。参加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7.各招生专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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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参加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候查验,如未能取得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将注销其录取资格。

八、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1.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当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技能成绩高分的考生。

2.依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实际考试成绩,我校根据不同的中职学校分开划定各招生专业拟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当在拟录取分数线之上的考生人数小于招生专业计划数时,将减少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3. 我校将与中职学校同时面向社会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2020年6月前,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0年9月前寄出。

4.录取的考生不能转专业。

九、收费标准

(一)报名考试费

考生转段考核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1.缴费标准:专业技能测试40元/人。

2.缴费方式:报考费用由考生所在中职学校统一收取,5月24日前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学校名称及报考人数),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电子照片发给我校招生办公室对账。

账号户名: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珠海校区

账号:44001646635059001388

开户银行:建行珠海市金湾支行

备注:2018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中职学校名称+考生人数

3.财务处联系人:詹宏锋,0756-7796878

珠海建行金湾支行联系电话:0756-7791267

(二)学费及住宿费

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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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新生注册

1. 录取新生于2020年9月凭正式录取通知书、中职毕业证书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具体时间见《入学须知》,《入学须知》将于2020年9月前寄出)。

2.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十一、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各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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